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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东县青年企业家联合会会议制度
来源:惠东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官网 | 作者:hdyouth | 发布时间: 2018-05-22 | 112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惠东县青年企业家联合会会议制度

 

为规范联合会各项会议及各类活动流程,统一管理会议管理模式,缩短会议时间,提高会议质量,特制定本纪律。适用范围:常务会议、理事会议、会员大会、培训会、研讨会、对外交流会以及各项集体活动。

1、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,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,并在《会议签到表》上签到。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,计为迟到;如遇突发情况需延迟到会者,应电话告知秘书处说明情况,否则循例计为迟到。迟到者赞助500元,纳入联合会爱心公益基金。

2、召开重大会议时(如全体会员大会),秘书处将结合电话和短信提前5天通知参会人员,一般会议提前3天发出通知,会议前1天短信提醒,会议当天不再强调。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,应提前1天主动告知秘书处,作请假处理;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的,计为缺席;当天或临时请假无效,计为缺席;缺席者一次赞助500元,纳入联合会爱心公益基金。

    3、请假或缺席三次以上,作警告处理;半年内没有出席联合会会议和活动者,视为无条件自动退会。

4、遵守会议纪律,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设置为振动或无声状态,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,如须接听,请移步至会议室外。如在会议期间大声喧哗、讲电话、举止不当,影响会议秩序者,当场赞助200元,纳入联合会爱心公益基金。

5、会议期间应注意文明用语,严禁粗俗字眼出现,如有违例者,当场赞助200元,纳入联合会爱心公益基金。

    本纪律自2013年3月7日起严格执行。

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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