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民政局、财政部(民发[2003]95号)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一、 会费收取标准
入会第一年:
(一) 会长单位应缴纳会费80000元;
(二) 常务副会长单位应缴纳会费40000元;
(三) 副会长单位应缴纳会费25000元;
(四) 理事单位应缴纳会费10000元;
(五) 会员单位应缴纳会费5000元。
入会次年起,会长20000元、常务副会长10000、副会长及理事5000元,会员3000元。
二、 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8月1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;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。
户名:惠东县青年企业家联合会
开户行:中国银行惠东支行
账号:721159769362
三、 会费开支范围
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;
2、组织举办本会大型会议、讲座等交流活动的开支;
3、网站建设、维护费;
4、编印刊物、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5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四、会费管理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。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。
3、本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。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常务副秘书长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5、对于无故半年内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
本办法经2012年9月25日惠东县青年企业家联合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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