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东县青年企业家联合会秘书处工作职责
第一条 秘书处是本会按章程规定设置的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,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第二条 负责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,掌握会员行业发展信息,并及时传递到有关会员单位。
第三条 及时了解各级政府有关行业政策,积极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合理的要求及建议,推动本会会员行业的发展。
第四条 开展各种讲座、研讨会、项目恳谈对接等活动,推广现代企业管理模式,及时向会员企业推广先进经验。
第五条 组织各种形式的交流与联谊活动,加强本会会员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。
第六条 协助会员单位的宣传策划活动、指导各会员企业适时开展有助于企业经营的宣传活动。
第七条 加强与媒体之间的友好往来,建立密切的联系,促进本会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第八条 做好本会的宣传推介工作,开设网站,并做好宣传刊物的编印、发行工作。
第九条 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管理人才、技术人才的培训和引进,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。
第十条 制定本会的会费管理制度,做好会费的管理和使用及办公经费预算和会员费的收取工作。
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本会的人事制度,做好工作人员的招聘、薪酬管理等工作,明确其职责和权利。
第十二条 负责会员申请入会的资格审查,严格把好会员入会关,保持本会的严肃性和公信力。
第十三条 做好本会的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会务接待、资料汇编、档案管理等工作。
第十四条 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,设施设备、办公用具的采购、登记、保养;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。
第十五条 开展在法律法规及章程允许范围内的其他活动。